兰溪市看守所 关于被监管人员存钱、存物、通信告知书
各家属(近亲属)、律师、办案人员:
您好!为方便家属、服务办案、规范管理,根据《看守所物品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关于送物
1. 接收衣物:换洗衣、裤、鞋、袜、眼镜(限塑料镜架和树脂镜片眼镜)等穿戴用品。衣物鞋上不得有金属和线带,不得有明显标识和文字图案,衣物内不得夹带违禁品、信件、纸条等。
2. 衣物数量:因监室内保管柜容积小,衣物接受数量、次数予以控制,接到通知后尽可能一次性送达当季衣物。
- 夏春季:短裤5条、袜5双、鞋2双、短袖2套、裤2套。
- 秋冬季:短裤5条、袜5双、鞋2双、内衣2套、长袖(裤)2套、羊毛衫2套、棉袄1套。
3. 送物人:需为被监管人员亲属,也可委托律师或办案人员代为送达,正常工作日送至看守所接待中心。不接收邮寄包裹,不接收食品和生活日用品。
二、关于存款
1. 存款人:存款人首次存款需经看守所接待中心认证社会关系并注册,为近亲属(指夫、妻、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同胞兄弟姊妹)、律师或办案人员。
2. 存款方式:
① 看守所接待中心直接办理送钱业务。
② 通过“浙里办”APP,搜索“公安监所服务”项目,根据提示注册,办理线上亲属送钱业务。
三、关于通信
1. 寄信人:为被监管人员近亲属(指夫、妻、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同胞兄弟姊妹)。
2. 通信方式:
① 通过邮局寄送敞开式明信片,每月限2封,接收地址: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兰溪市看守所,落款注明寄信人姓名与被监管人员的关系。
② 通过“浙里办”APP,搜索“公安监所服务”项目,根据提示注册,办理线上亲情通信业务,每月限2次。
3. 通信内容:主要是寄送钱物、问候亲属、表达平安、商请律师等4个方面的内容,涉及其他内容一律不允许。通信无特殊情况的,每月限2封。通信内容需经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审核,审核同意的送交本人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电话:0579-88958718
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,兰溪刑事律师友情提醒:主动联系要求送钱、送物的,请予以核实,不轻信,防受骗!












